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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居住的老住房,一个大门内有二户人家,甲与乙,卫生间与厨房是共用,现甲将房屋出租

    浙江-金华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13 13:07

    我居住的老住房,一个大门内有二户人家,甲与乙,卫生间与厨房是共用,现甲将房屋出租,我不想让对方的租客使用共有的地方,可以吗?我能不能不让其岀租?或有更好的办法?请帮我一下!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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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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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金华 解答问题:5865条

      房子是对方的,对方有权把房子出租。

      回复于 2021.04.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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