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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咨询下,公安机关随便无辜抓上访人,我冤枉我怎样才能要求公安局撤销对我的行政处罚

    辽宁-朝阳行政诉讼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5-17 06:05

    你好,我咨询下,公安机关随便无辜抓上访人,我冤枉我怎样才能要求公安局撤销对我的行政处罚,是控告、还是起诉、向纪检委控告能撤销对我的7天处罚吗?求回复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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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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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朝阳 解答问题:42025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回复于 2021.07.19 16:3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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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7234条

      刑事立案如果有以下情形公安机关会主动撤销,其余情况不会撤销: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回复于 2021.07.19 17:0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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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2025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撤销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一定就是撤案,刑事强制措施不符合条件的,就要撤销,但不等于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回复于 2021.07.19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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