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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人2016年10月购房,购房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收楼。

    广东-佛山工程建筑人气( 发表于:2021-05-28 17:24

    木人2016年10月购房,购房合同约定2017年12月31日收楼。2018年1月我收到收楼通知书后回去收楼,发现除室内工程有质量问题外,物业公司也提供不出收搂应该提供的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遂拒收。期间至今开发商、物业未职系我收楼。现物业突发律师函给我,催交2018年至今的物业费。请问,物业能要求我交这笔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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