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工资问题
劳动关系和工资问题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br>但是,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比如怀孕员工被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获得支持,则仲裁期间的工资需要支付。<br>若员工没有提起这方面的请求,只是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则就不可以再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了。<br>也就是说,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有两个仲裁诉讼请求选择,一是选择要求企业撤销这个违法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的正常上班工资;二是选择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两种选择只能是二选一,不管怎么选择,都是以最终的仲裁或法院判决为准。<br>综上所述,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毫无疑问要支付工资的;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了,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br><b>法律依据</b>《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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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8.02 14:09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br><br>虽然法律规定工资争议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制、劳动关系终止一年”的特别时效,但由于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最低保存期限为两年,对超过两年未支付的工资,即使未过仲裁时效,劳动者会因为举证困难难以主张。而在一些省市,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超过两年的加班费不支持。因此,劳动者主张工资方面的权益,应当既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又在拖欠工资两年内申请仲裁。
<br><b>法律依据</b>《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条规定《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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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 2021.08.02 14:32
工程建筑 3位律师回答
我是供销社职工,养老保险金纠纷,法院判决劳动关系由其名没其实,劳动合同由其名没其实,想委托书写控告书,即枉法裁定。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1位律师回答
劳动纠纷 4位律师回答
劳动纠纷
仲裁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只有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和发工资的银行流水
工程建筑 1位律师回答
我与保安公司产生了劳动关系,但合同上写的为实习期,这时候这份合同能看做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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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3位律师回答
你好!我于前公司在3月份就解除劳动关系了,后因拖欠工资和没按国家规定给我缴纳社保,我打进行了投诉,后面问题基本解决了。可原公司以此为理由,在同行业中对我进行封杀,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工程建筑 1位律师回答
工程建筑
劳动关系争议,请求加班费、工资、双倍工资差额,一审被告及第三人参加庭审,现不服一审判决,原一审第三人及被告能否作为两被上诉人,能否请求共同承担标的。
工程建筑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能认定劳动关系吗有出勤记录有工资表有同事证明有公司的上班的app截屏还有出事的时候公司来人带我去医院的录音,还有就是
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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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劳动纠纷
广州我母亲现在已经退休了,今天单位经理让我妈继续去上班,想问下要是去上班了还是劳动关系吗?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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