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被裁员,补偿

    山东-临沂破产解散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12-23 15:46

    被裁员,补偿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临沂 解答问题:42383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r>(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r>(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br>(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br>(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br><br>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br>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1.12.24 10:22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