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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是新小区,少数人商议后暂定的几名业委会成员。

    江苏-徐州调解谈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1-25 01:37

    我们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是新小区,少数人商议后暂定的几名业委会成员。后来小区内地面公共车位被业委会私自与物业达成协议(盖章授权物业出租地面公众车位)未经业主投票决定。现导致业主们与买车位的业主们发生冲突,矛盾。请问,业主委员会做事是可以自己独行的还是要经过业主们投票决定的呢?如果不需要业主们投票决定,做的也不合理时,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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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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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徐州 解答问题:7233条

      正常是要经过投票的,或者协商解决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19.01.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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