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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临沂房屋租赁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19-08-09 13:52

    房屋租赁合同。2018年9月10日签定,租期两年,预付了6个月的房租。 里面有一个文字描述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水、电、有线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需向甲方叫保证金 2000元,合同终止,一切费用结清后,甲方将保证金原数退还给乙方”合同里面没有违约金这一项。 现在情况: 乙方在今年3月份提出不再继续租房,后来又提出续租3个月,到6月份搬走。我们同意。6月底 经检查,房中家具有人为损毁,未维修 损失将近1000元。我们考虑了一下,返回了1000元给对方。 对方不同意,执意要回另外的1000元。 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如何应对? 协商过,达不成一致意见,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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