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2018年9月10日签定,租期两年,预付了6个月的房租。 里面有一个文字描述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水、电、有线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需向甲方叫保证金 2000元,合同终止,一切费用结清后,甲方将保证金原数退还给乙方”合同里面没有违约金这一项。 现在情况: 乙方在今年3月份提出不再继续租房,后来又提出续租3个月,到6月份搬走。我们同意。6月底 经检查,房中家具有人为损毁,未维修 损失将近1000元。我们考虑了一下,返回了1000元给对方。 对方不同意,执意要回另外的1000元。 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如何应对? 协商过,达不成一致意见, 谢谢您!
房屋租赁纠纷 1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2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5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1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4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6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3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7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5位律师回答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