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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高密汽车站和开发商合作建设新汽车站,开工建设后建筑物主体还没有验收

    山东-潍坊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07 09:56

    您好,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高密汽车站和开发商合作建设新汽车站,开工建设后建筑物主体还没有验收,开发商就资金断链,前期的建筑成了烂尾工程,在市政府的督促协调下,2012年5月我们和开发商签订协议并交付了交接前开发商的工程款,仅以开发商的资质来完成后续工程。2012年10月寒亭法院以土地证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为由对新汽车站进行了查封。到2013年9月我们共投资4000余万元将新车站建成现状并启用至今,现在寒亭法院还是以土地证未过户为由来拍卖新汽车站用以偿还开发商所借的高利贷,我们认为寒亭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判决严重失去公平和公正。现向您求助,谢谢。我叫曾昭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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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09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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