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功能有很多种,包括自用、出租、居住或商用。那么不用功能的房屋的房产税是一样的吗?其中商铺房产税要如何计算呢?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商铺属于征税范围。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商铺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
1、从价计税: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按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商铺房产税的征收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对象。也就是如果商铺是租来的,租户就不用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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