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获得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并且从中获得了相应财产。当事人之间重归与好复婚的,过了一段时间,又因新的离婚事由而起诉离婚或协议离婚。此时,之前获得的离婚财产现在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复婚后又离婚的房产要怎么分割?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可见,不管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旦离婚后原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复婚为一新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复婚后再离婚,另一方一般也无权要求分割。如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大律师网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编辑: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