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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期

抢夺罪

更新时间:2022/8/9  共32篇文章  已被阅读1.5万次
导读: 抢夺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因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故抢夺罪的认定是什么?立案标准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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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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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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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常某经常逃课上网,在网吧里认识了朱某甲、朱某乙堂兄弟二人以及卜某某等人。2013年7月25日常某过生日,几人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卜某某说自己非常想要部“苹果5”手机。于是大家商量决定到街上抢一部手机给他。当晚23时许,常某、朱某甲、朱某乙、卜某某分骑两辆摩托车来到和县历阳镇团塘路陋室小区东侧路段寻找目标,这时常某发现被害人刘某某正用白色“苹果5”手机打电话,常某兴奋地喊“爱疯5”“爱疯5”,于是朱某甲、朱某乙二人留后望风,常某驾驶摩托车带着卜某某经过刘某某的右侧,趁刘某某不备,常某将手机夺下,骑车离开现场。后将手机给卜某某使用。[阅读全文]
编者按: 抢夺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抢劫罪不同。抢夺罪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不同于抢劫罪还侵犯人身安全。并且公私财物有范围限制,属于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分和认定一直都是司法实践的重难点。故您在阅读后,如有还有疑惑的可以咨询大律师网。
(编者: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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