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法律知识大讲堂
第268期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2/8/9  共32篇文章  已被阅读3.2万次
导读: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在本期百科知识中,大律师网将为您整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以及各地的立案标准的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欢迎阅读。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相关文章
2022/8/9469人已阅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侵犯公司财物的行为。我国将该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但同时实践中的上述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究竟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请随大律师网小编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2022/8/9614人已阅读

现实生活中,某些单位职工为了一己之利,将单位财产非法占用,如果数额较大,就会触犯职务侵占罪。每个省市根据自身情况不同,对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不尽相同。那么北京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大律师网小编的解答。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相关图片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相关视频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相关咨询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相关案例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上海德英真空照明设备有限公司修理工期间,利用维修公司售后产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位于本市邯郸路524弄15号地下室仓库内,私自提出真空泵及真空泵零配件,先后用于向吉尔生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为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申巨高温线缆有限公司、华胜电脑雕刻公司、同济大学、上海科利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宁瑞生化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智诚科灵仪表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高丰医疗电器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白鹭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彩迩文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销售及维修,并通过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收取销售、维修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以销售、维修不开票或以上海瑞研真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开票,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阅读全文]
编者按: 大律师网提醒,因为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故各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立案标准越高,控制在5000至20000元之间。如果您对于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大律师网在线律师。(编者:寒水)
往期专题
联系编辑部 欢迎投稿或合作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联系QQ:2851289666 电子邮件: 2851289666@qq.com
公众号手机站
联系我们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楼之一4楼
Email:2851289649@qq.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50091 Copyright @ 2008-2022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