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主持召开新一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玉会同志关于滨州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情况汇报。
李玉会主任就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向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听取汇报后,会议原则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提报的,确定将按程序上报。
会议指出,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要举措,对确保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按照要求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依法履职。各部门要对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要执行到位,对拒不执行的,要及时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坚决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这是新一届滨州市政府召开的第1次常务会议,并将集体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会议的第1个议题,充分体现了滨州市政府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建成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