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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案例

更新时间2018-01-28 更新13篇文章 被阅读0

贩卖毒品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毒品买卖的行为.毒品会影响人的身心健康,让人精神上产生极大的依赖性,家庭中一旦出现一个吸毒品,家便不成家,家庭的经济就会出现破产,甚至是家破人亡的地步.毒品的危害性是及其大,因为我国刑法是严厉打击贩卖毒品行为.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将下面为您介绍几个产检的贩卖毒品罪案例,来加深大家对毒品罪的认识,让大家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犯罪行为,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对行为性质和后果的充分认识和控制能力。2.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对于上述特定严重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故需对此类行为负责。3.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其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均应承 ...... 【 浏览全文 】

    未实际交付毒品能否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进行销售或者以销售为目的而非法购买、运输、储存等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有贩卖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关的行为,如约定交易、收取毒资、准备毒品等,即使最后没有实际交付毒品,也可以认定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或未遂。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贩卖”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贩卖毒品罪,规定了对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提供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进行处罚。2. 根据该法条,贩卖毒品罪的既遂并不完全依赖于毒品的实际交付,而是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贩卖行为,是否有贩卖的故意。3.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 ...... 【 浏览全文 】

    贩卖毒品罪中,毒品数量如何界定?在处理贩卖毒品案件时,我国刑法主要依据毒品的种类、数量以及犯罪的情节来判断罪行的轻重毒品数量越大,犯罪情节越严重,对应的刑罚也会更重。同时,不同的毒品种类也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例如,海洛因、冰毒等烈性毒品的量刑通常会比大麻等软性毒品更为严厉。此外,即使数量较小,但如果频繁交易或者涉及未成年人,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并指出“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类毒品 ...... 【 浏览全文 】

    涉及毒品犯罪,如何区分贩卖与赠与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通过买卖行为实现毒品所有权的有偿转移,并以此牟利。在实践中,无论是否实际获得利润,只要有贩卖意图并实施了相关行为,均可认定为贩卖毒品。赠与毒品的行为则相对复杂。单纯的赠与行为本身可能不直接触犯贩卖毒品罪,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构成其他毒品犯罪。例如,《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提到,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如果赠与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引诱、教唆他人吸食的情况,则赠与者可能因此构成犯罪。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 【 浏览全文 】

    “明知故犯”在毒品贩卖案中的具体表现是什么?“明知故犯”在毒品贩卖案中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明确知道所贩卖物品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毒品;其次,行为人对毒品的性质、危害和非法性有充分认知,即存在主观故意;再次,行为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积极策划、组织或参与毒品交易活动。此外,即使行为人并未直接接触到毒品,但如果从客观情况可以推断出其应当明知却仍进行相关活动,同样属于“明知故犯”。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中,"明知"是认定上述毒品犯罪的重要主观条件之一。同时,《最高人民法 ...... 【 浏览全文 】

    大量贩毒会加重刑罚吗?刑法对毒品犯罪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而贩卖毒品的数量是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将处以较重的刑罚,包括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贩毒数量越大,说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因此在量刑时,法院会根据贩毒的数量、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并依法从重处罚。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 ...... 【 浏览全文 】

    贩卖毒品被告是否有其他合理解释?根据刑法的规定,任何人被控犯有贩卖毒品罪,均有权进行辩护并提出自己的解释和理由。如果被告能提出证据证明其并未参与贩毒活动,或者其所涉毒品并非出于贩卖目的,而是存在误拿、被骗等其他合理情况,那么理论上可以作为对其有利的辩护理由。这需要满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且需经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指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被告有权提出反驳指控的理由和证据。3. 同 ...... 【 浏览全文 】

    贩卖毒品可以判几年?  在贩毒案件开庭审理时,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通常情况下,判决的依据包括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数量和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社会影响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毒品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 ...... 【 浏览全文 】

      当犯罪嫌疑人被疑贩卖毒品罪起诉时,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是每一个刑事案件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律师会针对案情情况为当事人做无罪或罪轻辩护。在很多案件中,通过律师的辩护使得嫌疑人最终可以从轻处罚。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讲讲贩卖毒品罪从轻处罚的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基本案情】冉某甲、冉某乙系亲生兄弟,2014年4月25日,冉某乙、秦某(另案处理)商量共同出资去重庆购买毒品50克冰毒和50颗麻古,冉某乙负责联系被告人冉某甲购买毒品。次日晚上,冉某甲分别在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派出所门前的天桥、十三军门口处将毒品麻古和冰毒交给冉某乙,冉某乙、秦某将毒品带回石柱,放在冉某乙位于石柱县南宾镇廉租 ...... 【 浏览全文 】

      在犯罪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在贩卖毒品罪中,我们也能看到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接受审判。未成年人因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这些未成年人步入歧途也容易被人利用。那么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要怎么处理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罪的案例。【审判规则】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在主体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辍学后与不良人员结识而开始吸食毒品,并在此后开始贩卖毒品的,应当认定其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上述未成年人归案后认 ...... 【 浏览全文 】

      吸毒人员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查获的毒品数量,不宜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也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在其住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基本案情】2013年1月28日下午3时30分,公安人员在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桥西开发区C区大门口处,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被告人李XX和吸毒人员李XX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被告人李XX身上查获毒品氯胺酮三小包,作案工具“苹果”牌黑色直板触屏手机一部,毒资200元,并在被告人李XX所驾驶的两轮女式摩托车(车牌号为桂BMW798,发动机号为08112056)座包下的 ...... 【 浏览全文 】

      贩卖毒品罪案例及分析。在贩卖毒品罪中,每个案件都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审判人员需要针对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及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判决。下面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贩卖毒品罪案例及分析,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要点提示】本案为一起贩卖毒品案,两名被告人共同犯罪,向多人、多次贩卖各类毒品数十克,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本文重点介绍该选择性罪名的具体犯罪构成,以及何为教唆犯。【案情简介】公诉机关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福,男,中专文化,无业,福清市龙田镇人。2009年2月18日因本案被连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连江县看守所。被告人李某,男,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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