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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

更新时间2022-09-15 更新22篇文章 被阅读0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间断后如何补足以满足贷款要求?在公积金缴存间断后,首先应恢复正常的公积金缴存,并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对已间断的月份进行补缴。补缴时需注意,一般情况下,补缴行为需由单位进行,个人不能自行补缴。补缴金额应当按照中断期间的工资基数和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此外,部分地方政策可能允许一次性补缴一定期限内的公积金,但不同地区对此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引用法条: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 ...... 【 浏览全文 】

    未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能否申请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并且在此期间内没有断缴或欠缴的情况。如果未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可能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这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目的是支持那些稳定缴存公积金、有良好信用记录的职工购房需求,而连续足额缴存是衡量职工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引用法条: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同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具体贷款政策中,普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 ...... 【 浏览全文 】

    单位少缴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用人单位少缴社保,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以罚款。单位逾期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单位不交公积金该如何赔偿?单位不交公积金不给与赔偿,但单位会受到处罚。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缴纳的,单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不是法定义务,所以不缴纳的话 ...... 【 浏览全文 】

    公司不缴纳公积金违法吗企业如果不交纳公积金的话,那么是属于违法的。企业交纳公积金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因此企业应该法律对于公积金交纳的相关规定,根据盈利额来进行法定比例的公积金交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 ...... 【 浏览全文 】

    2021年最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1996年4月12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建设,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 【 浏览全文 】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有哪些?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2021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是什么?各地规定标准不一致。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 ...... 【 浏览全文 】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续交吗1、其公积金可以续交,但前提是您找到了新的就职单位,并且与新单位产生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单位为会为您缴纳公积金。2、我们从以前的单位发生工作调离时,公积金就暂停了,一定时间之后就会被冻结,不是个人来冻结的。只有新单位给您继续缴纳公积金之后才会被激活。也不能重新开户的,都得给原来的账户交纳。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进入新单位工作的,由原来的单位办理调入“暂存部”的手续,满两年未上岗的,满两年未参加工作的,职工可以凭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提取手续。4、其以下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返还:职工离休、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 ...... 【 浏览全文 】

    住房公积金购买标准住房公资金购买标准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为单位来累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 浏览全文 】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第三条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四)确定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 ...... 【 浏览全文 】

    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是什么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4、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 ...... 【 浏览全文 】

    2020辞职后公积金怎么补缴?按照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且中间无欠缴情况的,各地办法不一样,有的地方要求是连续正常缴纳,中间出现欠缴就不算连续。有的地方则把欠缴补上也算连续。公积金补交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 ...... 【 浏览全文 】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为其在职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第四条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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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查文才发送时间: 2016/9/5 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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