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合同履行不能情形

更新时间2019-05-20 更新6篇文章 被阅读0

签订合同时最忌讳的就是合同不能正常的履行,因为一旦合同履行不能就会牵扯到诸多的法律赔偿。那么合同履行不能情形有哪一些?合同履行不能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关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欢迎阅读。

    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已履行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一般原则是恢复原状,即双方应当互相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 ...... 【 浏览全文 】

    2019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 ...... 【 浏览全文 】

    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二、履行不能的情形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 ...... 【 浏览全文 】

    合同不能履行的救济方法(一)对方违约的救济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此,当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及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避免因此产生的损害进一步扩大。同时积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将来追究对方相应的责任。l、行使抗辩权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 ...... 【 浏览全文 】

    合同法上的履行不能问题一、传统民法中的履行不能问题 履行不能是民法上的基本问题。将履行不能加以分类,并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系德国19世纪注释法学的产物,并为德国民法所接受。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亦深受其影响。这种理论将履行不能区别为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并交叉结合成四种类型,分别探讨相应的法律效果。例如,甲在1月2日卖某名画给乙,约定在1月5日交付。如果该画在1月1日灭失,便构成自始客观不能;如果该画在1月1日被盗,则构成自始主观不能;如果在1月3日灭失,则为嗣后客观不能;如果在1月3日被盗,则为嗣后主观不能。自始不能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原则上合同无效。这是大陆法系学说上的通说见解,其依据在于罗马法 ...... 【 浏览全文 】

    不宜判决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一、对于违反一般种类物的买卖合同,不宜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这些合同标的在市场上比较容易获得,用损害赔偿的方法,使非违约方能够用所获得的金钱赔偿在市场上获得所需要的标的,也同样能达到缔约的目的,所以不宜判决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对于土地或房屋等不动产、一些特殊的动产或履行对债权人有不可替代意义的合同,应当支持非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二、对于附履行期限的合同,如果期限已超过,不宜再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之所以附有履行期限,是因为通过期限内的履行行为可以达到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意愿达到的状态或效果,一旦期限超过,再判决继续履行,一是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签订附履行期限的合同的真实 ...... 【 浏览全文 】

7

合同履行不能情形相关法律解答

我们2011年底签了合同,因为质量问题未履行剩...
您好: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5日至...
开发商转让项目后,原购房合同如何履行?...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纠纷,合同约定如遇政府行为...
租房合同履行完,二房东不给退押金...
之前和人家签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现在判...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