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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辩护词

更新时间2020-10-28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滥伐林木罪辩护词相关知识内容。

    滥伐林木罪追究中对使用权人的具体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345条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林木使用权人而言,若其明知他人滥伐林木而不加以阻止,或者虽不知情但未能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监督义务,导致林木被滥伐,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或者不作为犯罪的原理,可能构成此罪的共犯或者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滥伐林木罪。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知他人无证采伐、滥伐等,仍提供林木或者为其收购、销售、运输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 浏览全文 】

    滥伐林木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界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滥伐林木罪中“情节严重”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数量标准: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达到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可视为“情节严重”。2. 面积标准:非法砍伐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或其他重要林区的林木,或者在短时间内大面积砍伐林木,导致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3. 环境影响:滥伐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或不可逆损害,如破坏生物多样性、加剧水土流失、影响水源涵养等。4. 主观恶性:行为人明知故犯,或者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仍继续实施滥伐行为,甚至有组 ...... 【 浏览全文 】

    因疏忽导致超量砍伐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中,“滥伐”不仅包括故意的过度砍伐,也包括因疏忽、过失等原因导致的超量砍伐。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疏忽可能会导致超量砍伐,但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未能预见,进而造成了大量林木被砍伐,且砍伐数量达到法定标准,那么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浏览全文 】

    林木价值鉴定在滥伐罪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 申请鉴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现涉嫌滥伐林木行为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认为有必要对滥伐的林木价值进行鉴定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林业部门或者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 现场勘查:鉴定人员需按照《森林法》等相关规定,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核实被滥伐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及生长状况等基础信息。3. 价值评估: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等规定,鉴定人员将依据勘查结果,结合当地市场价格、林木生长周期、生态价值等因素,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滥伐林木的价值进行评估。4.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完成价值评估后,应出具详细的书面鉴定报告,明确指出被滥伐 ...... 【 浏览全文 】

    滥伐林木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接受当事人的委托,xxxx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陈xx的辩护人参加诉讼,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必要的调查和取证,并和承办法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之后,发表辩护词如下:一、本案应该确定为单位犯罪,被告主体应该是单位。其主要理由如下:(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里,已经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此罪。(二)依据司法解释,排除以下情形的非单位犯罪,余下的皆为单位犯罪:【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之盗用单位名义】“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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