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更新5篇文章 被阅读0次
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商标权转让中涉及的权益范围如何界定?在商标权转让中,权益范围首先包含商标专用权,即受让人有权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排除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权利。其次,受让人同时取得商标的处分权,可以再次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此外,商标权转让的权益范围还应涵盖与该商标紧密相连的商誉价值,因为商标往往承载着企业的声誉和市场认知度,这些无形的价值会随着商标权的转让而转移。另外,如果原商标注册人在转让前已经对第三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提起诉讼,那么胜诉后的赔偿请求权等权益也应随商标权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 ...... 【 浏览全文 】
什么是商标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领域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成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动,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点作用商标代理的专业性和特殊性 商标代理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商标代理制度首先,商标权并非依法自然产生。其次,相当一部分商标代理业务属于非法律性的专业事务。商标代理人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 ...... 【 浏览全文 】
商标代理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领域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成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动,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规定《商标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对商标代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将其进一步明确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 ...... 【 浏览全文 】
商标代理组织的责任一、商标代理组织的监督管理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标代理组织的信用评价系统,定期对外发布信用评级信息,警示不良商标代理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二)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冲突双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不得在与原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商标事务中接受他方当事人的委托。(三)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 ...... 【 浏览全文 】
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一、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2、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3、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4、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二、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依 ...... 【 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