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合同首页
全部分类
合同定制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劳动合同
房产合同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该合同已被下载 1185 次
下载该合同范本(13.8微币)

2023年建材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3-08-09
    供货是一种合作方式,根据进货和售出来争取中间的差价,是价格实现自身功能时对市场经济运行所产生的效果。那么,如何书写建材供货协议书?签订供货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由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2023年建材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甲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建筑材料供货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建筑材料

  1、材料名称:__________;

  2、规格型号:__________;

  3、材料数量:__________;

  4、材料单位:__________;

  5、材料单价: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交货点

  本协议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______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_____材料仓库自提。_____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第四条 供货期限

  本协议的供货期限采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确认定:

  1、自本协议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1页建材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第五条 协议价款及支付方式

  1、协议价款:本协议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中建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协议总价款的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价款的__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供货至协议总价款的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协议总价款的_____%,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_____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协议的担保

  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协议价款的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协议总价款的_____%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下载范本 2023年建材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下载该合同(13.8 微币)

大律师网提示: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国,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

相关合同

更多相关文章 >>

律师定制《供应合同》

告别范本无法专业判断实际的潜在风险
¥888元
在线咨询
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数万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热门合同压缩包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大全【20份】 ¥168

立即下载
本地律师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