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其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宜判随母方抚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但这样的优势并非不可撼动,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可由父方直接抚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影响甚至丧失抚养能力。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允许。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需的。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来讲,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综上所述,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关于抚养权的一些理解与整理了,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对于抚养权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随时点击法律咨询,大律师网时刻准备为你答复,能解决你的烦恼我们很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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