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准入条件、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将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上市公司的本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但上市公司区别于一般公司的最大的特点在于可以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的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比一般公司强。
许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步骤。而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二者有的区别为: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公司开业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5)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另外,上市公司因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从而使股票的流通性以及变现能力增强,不仅能使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的行为进入或退出资本市场,以达到获取资本得利或及时转移投资风险的目的,同时能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接受公众以及政府的监督。非上市股票不能够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缺少稳定、畅通的流通渠道,而使其股票的流通性以及变现能力受到影响,所以往往上市公司更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非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区别;
首先,关于公司体量规定是不同的。
(1)新三板公司:主要指中小微型企业。
(2)非上市公司:可以是一个大公司或一个小公司。
第二,两者的公司性质不同
(1)新三板公司:所有的公司都是高科技企业。
(2)非上市上市公司:指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或上市公司。它属于一家公众公司。
三、两家公司上市的路线不同
(1)新三板公司:允许合格的创新型企业,向未指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同时,设立精选层,挂牌一段时间之后,符合上市条件和其他规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
(2)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如果有必要上市,就必须经过相关程序。
非上市公司监管部职责:
(1)制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未上市股票的规则和实施细则,审查申请材料,监督其发行活动;
(2)批准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3)制定公开发行不上市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4)承担打击证券非法活动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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