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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界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23 浏览:
导读: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兴的数字资产形式,其财产属性的法律界定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本文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进行回答,明确其在法律框架下的地位与性质,并引用相关回答,以期为理解和处理涉及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提供参考。

法律如何界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1. 财产属性的认定:从法律角度,财产一般指具有经济价值、可支配并能带来利益的物或权利。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虽然不具备实体形态,但具备可计量的价值、可交易性、可占有性以及潜在的投资收益等特点,符合财产的一般特征从理论上讲,虚拟货币应被视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形态。

2. 财产分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可分为动产、不动产以及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债权等)。虚拟货币因其非物质化、数字化的特性,应被归类为无形财产。尽管如此,虚拟货币与传统的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等存在显著差异,其独特的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境流通性等特点,使其在法律属性上具有特殊性。

3. 财产权利的行使:虚拟货币持有者对其所持有的虚拟货币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例如,持有者可以自主决定持有、转让、兑换虚拟货币,也可以通过参与挖矿、staking等方式获取收益。这些行为均体现了虚拟货币持有者的财产权利。

4. 财产保护:尽管我国法律并未直接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并不否认其作为财产的法律地位。根据《刑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侵犯虚拟货币财产权的行为,如盗窃、诈骗、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等,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实际上是对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间接认可和保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8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2.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2013年12月5日发布)指出:“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4日发布)明确:“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企业接受虚拟货币合法吗?

企业是否可以接受虚拟货币,主要涉及我国金融监管、货币发行、反洗钱以及外汇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使用范围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1. 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于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于201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这表明,从法律层面,我国并不认可虚拟货币作为法定货币或具有类似法定货币功能的支付工具。

2. 金融监管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企业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交易、兑换、承销、保险、担保贷款、支付结算等。此外,我国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严禁各类ICO(首次代币发行)行为。这意味着,企业直接接受虚拟货币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可能触及上述金融监管红线。

3. 反洗钱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企业应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由于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性强等特点,容易被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企业若接受虚拟货币,将难以满足上述反洗钱法规的要求。

4. 外汇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外汇管理制度,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监管。虚拟货币的跨境转移不受传统外汇管制约束,企业若接受虚拟货币,可能导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定被规避,违反外汇管理法规。

【法律依据】

1.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明确了比特币的非货币属性,提醒社会公众防范投资风险。

2.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2017年):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4.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2018年):严禁各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

6.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及程序。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我国企业直接接受虚拟货币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是不合法的。企业应当遵守金融监管、反洗钱及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避免涉足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创新业务模式,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机构并密切关注监管动态。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需注册许可吗?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运营确实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的金融政策和监管环境,虚拟货币交易被视为高风险活动,政府对此有严格的管控措施。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也包括虚拟货币的交易。此外,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再次发布声明,警告公众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这些政策表明,政府并不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并且不允许任何机构或个人在国内开展虚拟货币的交易业务,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中国是无法进行合法注册和许可的。

【法律依据】

1.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该公告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相关声明:这些声明强调了虚拟货币的风险,并警告公众远离虚拟货币交易。以上信息可能会随中国金融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但目前的立场是严格限制虚拟货币交易。

虽然我国法律未赋予虚拟货币法定货币地位,但根据其经济价值、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可以认为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法律对侵犯虚拟货币财产权的行为予以打击,实质上是对这一财产属性的间接承认和保护鉴于虚拟货币的特殊性及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仍需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最新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解读,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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