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5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的执法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调查取证权: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非法行医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查阅或复制有关资料、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2. 现场查处权:对于正在进行的非法行医行为,公安机关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并可以依法对现场进行检查,对相关设施、设备及药品进行查封、扣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3. 采取强制措施权:对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有逃跑可能的非法行医者,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4. 追究刑事责任权: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非法行医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关于立案侦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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