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7
口头协议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协议内容明确,能够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 双方都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并已达成一致;4)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口头协议虽然没有书面记录,但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法律同样会承认其效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格式合同由一方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只需对方接受即可使用。尽管未经协商,但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格式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1. 合同制定方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了格式合同提供方的责任,要求其对格式条款负有提示说明义务,并确保条款内容公正合理。
2. 格式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格式条款存在提供者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3. 另一方当事人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格式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自愿接受并签署合同。《合同法》第44条确认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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