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2
在界定"因工外出"造成的交通事故时,主要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员工的出行目的,必须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需要;二是出行行为应得到雇主的同意或默许,或者符合常规的工作职责;三是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但应与工作直接相关。如果满足这些条件,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1年。该期限自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了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特别规定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后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理解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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