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条件和程序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4-12-22 浏览:0
导读:补领结婚登记: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补领结婚登记: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补领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