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4-12-24 浏览:0
导读:导读: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那么,北京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婚姻法编辑具体介绍下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希望能帮助到您。

  导读: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那么,北京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婚姻法编辑具体介绍下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

  (2)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结婚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北京结婚登记办事指南—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以上就是北京结婚登记办理指南的介绍,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结婚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