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现役军人的离婚问题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4 浏览:0
导读:对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问题,《》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法律这样规定,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有军籍的军人,不

  对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问题,《》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法律这样规定,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者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有军籍的军人,不包括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内没有军籍的职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的意见》及《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军人离婚也作了特殊规定。

  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做工作依然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按一般离婚处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