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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苏州、被告在澳洲,涉外离婚案MSN上开审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04 浏览:0
导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全球通用的MSN网络视频软件,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的案。 该起离婚诉讼中,被告Lorraine(化名)系澳大利亚人,于2005年2月与原告王林(化名)登记结婚。同年6月,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全球通用的MSN网络视频软件,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的案。

该起离婚诉讼中,被告Lorraine(化名)系澳大利亚人,于2005年2月与原告王林(化名)登记结婚。同年6月,原告向园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2007年1月,原告再次向园区法院诉讼离婚。此时被告Lorraine已离开中国返回澳大利亚家中,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被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通过网络视频软件参与庭审过程。

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科技法庭上,被告远在澳大利亚的视频图像通过网络投射在被告席背后的大屏幕上,庭审现场的画面则通过五个不同的摄像头机位传输至被告家中的电脑屏幕。

庭审开始后,主审法官分别向原被告进行了身份确认,随后的法庭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都如往常的程序进行。在调查双方结婚财产时,对被告通过话筒表述模糊不清的,要求被告通过MSN软件的文字聊天功能进行现场传送。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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