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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14 浏览:0
导读:丁某与汤某于三年前结婚。婚后不久,丁某染上赌博恶习,并私下借钱赌博,欠下赌债2万余元。汤某屡劝不听,于是提出离婚。丁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在财产分割时,丁某认为这2万余元赌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汤某认为赌债不

  丁某与汤某于三年前结婚。婚后不久,丁某染上赌博恶习,并私下借钱赌博,欠下赌债2万余元。汤某屡劝不听,于是提出离婚。丁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在财产分割时,丁某认为这2万余元赌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汤某认为赌债不属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不愿承担。请问,赌债是否属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读者:邵红

  邵红读者:

  夫妻双方离婚时,除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外,还涉及到债务的清偿和负担。我国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所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房屋等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赌债是丁某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即使要偿还,应由丁某个人清偿。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丁某不愿归还赌债,可以不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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