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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提示:节后求职要小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1 浏览:0
导读:摘要:春节刚刚结束,上班族又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当中,而学生哥还在享受寒假假期,还有一部分人就开始着手投入求职工作,初次求职难免会上当受骗,下面小编教你如何避免节后求职受骗。“一年之计在于春”,

  摘要:春节刚刚结束,上班族又开始投入紧张的工作当中,而学生哥还在享受寒假假期,还有一部分人就开始着手投入求职工作,初次求职难免会上当受骗,下面小编教你如何避免节后求职受骗。

  “一年之计在于春”,有一部分打工者,或是初次求职,或是新年跳槽,他们又纷纷走进职介所,期盼在那里能够找到生活的新起点。但是在求职过程中,每年都有一大批求职者缺乏求职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容易上当受骗。那么,怎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

 

  一是求职不去“马路市场” 在“马路市场”中,供需双方都得不到必要的约束,那些无照经营者尤其乐于到这样的场所招聘“员工”。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后,求职者的权益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是弄清招聘单位的用工需求 特别是那些招聘单位对他们的业务描述显得躲躲闪闪、遮遮掩掩,更要提高警惕。

  三是不要缴纳应聘费 用人单位是不应向求职者收取各种名目费用的。在求职过程中,不论自己是否被录用,都不要向用人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如抵押金、服装费等。

  四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时,应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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