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试用期间被解聘 应聘者可索取补偿金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2 浏览:0
导读:好不容易应聘求得一份职位,但试用期未满就遭解聘。市一中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求职者武女士不仅拿到了应得的工资,还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2004年3月,武女士应聘到北京一家网络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即从2004年3月
好不容易应聘求得一份职位,但试用期未满就遭解聘。市一中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求职者武女士不仅拿到了应得的工资,还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2004年3月,武女士应聘到北京一家网络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即从2004年3月29日至6月29日,试用期工资每月1400元。两个月后即6

好不容易应聘求得一份职位,但试用期未满就遭解聘。市一中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求职者武女士不仅拿到了应得的工资,还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2004年3月,武女士应聘到北京一家网络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即从2004年3月29日至6月29日,试用期工资每月1400元。两个月后即6月2日,公司向她下发了《解聘员工通知单》并按照1400元标准支付了她5月1日至6月2日的工资。
武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经劳动部门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应支付武女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但网络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不仅驳回了网络公司的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武女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400元,另外再加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700元。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