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加班加点”和“延长工作时间”有什么区别?应按什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问:“加班加点”和“延长工作时间”这两种情况有什么本质区别?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答: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而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数和每周的工作天数超过法律规定

问:“加班加点”和“延长工作时间”这两种情况有什么本质区别?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答: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正常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而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数和每周的工作天数超过法律规定(日8小时,周40小时)的最高限制的工作日时数和工作周天数,也就是常说的加班加点。根据习惯,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成为加班;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作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150%的工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