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浙江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设为12%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了该省2010年企业指导线。  结合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浙江省确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货币增长基准线为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公布了该省2010年企业指导线。

  结合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浙江省确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企业货币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不设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

  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2010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严格按4%的下线进行控制,不得突破;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在基准线12%以下安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出,各类非国有企业要结合效益状况,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参考上述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