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未续签合同也要付双倍工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6 浏览:0
导读:「案例」冯海于2007年2月3日到某旅游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的,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冯海继续在某旅游公司工作,双方于2009年4月解除劳动关系。冯海要求某旅游公司支付其200

「案例」冯海于2007年2月3日到某旅游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的,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冯海继续在某旅游公司工作,双方于2009年4月解除劳动关系。冯海要求某旅游公司支付其2009年1月至3月期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差额。

某公司则认为,其公司工作忙没及时与冯海续签合同,冯海也没主动提出签订合同,其公司已支付冯海2009年1月至3月的工资,不同意冯海的请求。经无效,仲裁裁决某旅游公司支付冯海2009年1月至3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部分。

「点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即将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双方均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避免争议发生。(侯廷卫)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