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管辖权限的规定,以下几类企业中的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1. 外国企业与本市市属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 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企业住所地在虹桥、闵行、漕河泾开发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 本市企业与其外籍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4.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2024年虚假诉讼涉及哪些法律罪名?...
2024年对行贿目标的影响力程度有何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24年对于教唆未成年人吸毒如何定罪...
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法官自由裁量加重...
2024年行政不作为引发的赔偿责任应如...
海事保全申请错误导致损失应由谁承担...
2024年企业信用评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