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审查集体合同的范围与内容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28 浏览:0
导读:(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的集体合同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审查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资格,即:用人单位是否是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企业法人;职工代表是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的集体合同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审查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资格,即:用人单位是否是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企业法人;职工代表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代表人数是否对等。 ②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的集体合同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审查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资格,即:用人单位是否是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企业法人;职工代表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代表人数是否对等。

②签订集体合同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即:是否遵循了合法,平等,协商一致,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是否履行了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等程序。

③集体合同中各项劳动标准是否合法。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宏观调控政策。

参阅文件:

《关于审查集体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关发[1996]105号,1996年4月26日)

《关于审核集体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京劳关函[1997]60号,1997年9月16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