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审查
一、事项
集体合同审查
二、依据
1、劳动法2、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三、办事指南
企业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双方首席代表是否属指派或委托;开始协商时间及协商过程;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情况。
受理部门:驻江苏的中央、部队、外地、省属企业集体合同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办事流程:报送材料,审核登记,出具审查意见
办事时限:15日
所需材料:
(1)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符合法律、法规的资格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附件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协商记录;
(6)职工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送审材料须真实、字迹清晰。
办理地点: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劳动工资处
联系电话: (025)83276037,83276040
四、表单下载
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五、集体合同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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