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失业人员医疗补助待遇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应缴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应缴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百分之十的标准发给医疗补助金。患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个人应缴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百分之十的标准发给医疗补助金。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经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的百分之七十;失业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可酌情予以补助,但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本人十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因社会公益事业致伤、病的,可以享受不超过本人十八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给。

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

参见: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1999]39号)

发布日期: 1999年7月2日

执行日期: 1999年7月2日

参见: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豫人常[1996]25号)

发布日期: 1996年7月27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0月1日

参见:关于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6]73号)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7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7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