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驻泸企事业单位: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围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抓专项整治、治安全隐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驻泸企事业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围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抓专项整治、治安全隐患、压重大事故、建示范乡镇”四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强化“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事后查处”四个环节,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稳定好转,取得了建市以来的最好成绩。但我市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差,高危行业基础脆弱的基本状况没有根本转变,重特大事故隐患仍十分突出。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节即将来临,全国、省、市“两会”也将相即召开,安全生产正进入事故高发期和政治敏感期,全市安全生产任务非常艰巨,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把这一时期 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千方百计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当前,在我市经济发展总体形势好转的大背景下,安全生产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事故隐患和苗头多,生产一线违章违纪多,安全监管严不起来,措施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的现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身体力行,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落到实处 .

  要切实加强当前这一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其他领导共同抓好落实。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作全面分析,以遏 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重点和难点,精心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以抓执行力和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及早布置、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目前已进入冬季,是道路交通运输、矿山、火灾等事故多发季节,也是赶生产抓进度容易忽视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针对事故和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

  一是坚决贯彻国办发明电49号,认真开展小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关闭整顿工作;二是以防止瓦斯 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煤矿通风瓦斯整治活动;三是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有效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四是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强化业主责任,强制提取和监督使用安全费用,确保煤矿基本安全条件;五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发生煤矿重大事故安全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六是井下开采的非煤矿山要规范完善通风、顶板巷道和爆破器材的管理,露天开采的要落实阶梯式规范开采措施。

  (二)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各级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联合成立“市、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构”,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抓好客运车辆及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二是各客运企业春运开始前必须对所有客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教育,填写《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学习证》,把安全警示卡片发到各位客车驾驶人手中。要对9座以上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和检测,驾驶人未教育培训,客车未维修检测的一律不准参加春运。所有有客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对驾驶人、车辆进行教育和维修保养;三是公安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见违必究,重点查处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10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设立“三级固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保证对过往的大、中型客车逐车登记、检查,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要从重处罚并抄告交通、安监部门;四是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车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和客车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实行管理人员分组、分片、包线、包车、包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承包制度,逐一签订安全承包责任书。督促检查客运站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制度,严禁“三品”进站上车。通过客车动态运行记录仪GPS系统加强客车动态监控,收集数据、定期分析,严查重处违规驾驶人并将相关情况抄告公安交警部门。要立即对重要干线和旅游线路危险路段、事故高发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碍安全行车的要立即排除,春运期间暂停大面积维修作业;五是安监部门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旅游的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 项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公安、交通、旅游、建设及乡镇在春运期间的安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三级固定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客车驾驶人的培训教育情况、客车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五不出站”、“三品”查禁、乡村道路反农用车、拖拉机载人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严重失职、敷衍的予以通报,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行政责任告诫,发生事故的,从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突出抓好水上客运安全

  一是所有客运企业和船舶所有人,春运前必须对所有驾驶员、船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对船舶进行一次安全维修检验。二是继续严格实行汛期水上安全的各项监管措施。三是着重解决乡镇管船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落实”问题,做到人员不减、职责不变,“四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法,发挥水、陆、空立体监督检查网络,严查重处超载、冒雾航行、渔船、自用船违法载客等严重安全违法行为。

  (四)突出抓好消防安全

  冬季气候干燥、火灾易发。对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对多业主商业场所,有关部门要督促业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添置消防器材、设备,整改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和香客云集的寺庙等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质监部门要对大型娱乐设施和旅游索道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务安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各种庆祝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预案,严防踩踏、垮塌等事故发生。

  (五)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

  各区县、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禁、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掐断氯酸钾等主要原料供应线和非法销售渠道。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大对“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储存、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强化燃气储存、输送设备的保养、维修,严防泄漏等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企业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关闭。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抽查”的要求,开展以煤矿、水陆交通、危化品、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大检查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市政府组成的9个专项安全督查组,春节、“两会”期间继续开展不间断的安全巡查,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安排情况,以及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监控、整改的具体措施。市、县政府领导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节前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抽查。

  各区县、各部门的大检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检查,防患未然。要抓住“自查、检查、督查”三个环节,坚持“三结合三为主”(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专业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以专业检查为主;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注重检查效果,要通过检查,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七)做好预案,从严查处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应急预案工作,重大公众聚集活动必须有安全预案。在节日和“两会”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各类伤亡事故,都要能迅速及时得到有效救援和处置,保证指挥、信息渠道畅通。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及省政府179号令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狠抓各项工作和具体措施制度的落实,提高执行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春节和“两会”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在依法严肃查处有关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依法追究相关管理、监督和领导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典型不履职尽责,严重违规违章和重大险情事故,要予以新闻暴光,处理结果要向 社会公布,以警示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认真吸取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