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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1-31 浏览:0
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及时掌握全国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情况,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及时掌握全国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情况,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培训统计起止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至12月按培训计划统计)。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并对2006年安全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为摸清农民工安全培训基本情况,从2006年起增加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统计的相关内容,请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四、请各单位将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及总结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并发送电子邮件至anquanpeixun2006@126.com.

  五、统计表可登录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或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网站(www.zyapzx.net)下载。

  通信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联系人:王巧巧

  电话:(010)64463376、64276911(带传真)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

(数据起始日期: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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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 品

生产单位

 

 

 

 

 

 

 

 

 

 

 

 

 

 

 

 

 

 

 

 

经营单位

 

 

 

 

 

 

 

 

 

 

 

 

 

 

 

 

 

 

 

 

储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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