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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上诉的案件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是不是要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06 浏览:0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二百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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