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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的预防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06 浏览:0
导读:目 录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及特征—————————————————————4二、职务犯罪的危害————————————————————————5三、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

目 录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及特征—————————————————————4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5
三、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6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7
五、发挥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中的特殊作用——————————————8


论文摘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玩忽职守,严重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危及国家政权。它的形成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思想,也有道德等方面的原因。打击和预防是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是治本之策。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认清其隐蔽性、损公肥私性、广泛性、低龄化、高层化和对政权的危害性,以及产生职务犯罪的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思想根源、文化根源;要严厉打击,多措并举,建立网络;坚持打防并重,强化管理监督,深入持久预防。

关键词: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预防 预防职务犯罪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查处了一批高级别领导的犯罪,如成克杰受贿案、慕马案、戚火贵受贿案、褚时健贪污受贿案等,虽然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强,但效果并不明显,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在广西玉林地区出现了四位地市书记“腐败接力”的现象,已经到了杀猴猴不惊的程度,针对这种现状,如何更好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于减少、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职务犯罪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即公共权力的性质、行使、目的和后果的异化。权力的异化,就是权力的自身产生了与自身相矛盾的对立力量,丧失了原来的质的规定性而异于本来意义上的权力。在现代国家中,政府与官员的权力都来源于人民的授予,这是民主政体的基础和原则。根据民主政治的原理,人民是现代国家权力的主体,公职人员只不过是权力的代行者。人民通过法律的方式赋予国家工作人员以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力,其目的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实施必要的社会管理。职务犯罪作为权力拥有者违反职责规范、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根本上是与权力设置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是与民主和法治原则相悖,将权力由公共性质转化为个人所有的权力异化现象,使权力的行使不再具有合法性,违反了有关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违反了权力运行规范,权力的效能失去了公益性,导致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职务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科技发展的阻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研究职务犯罪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以遏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及特征
职务犯罪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犯罪,是社会发展的阻碍和腐蚀剂,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将富有转为堕落,使贫困陷入绝境;它动摇着国家权威的基石——法律,威胁着政治制度的稳定,瓦解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削弱着教育的示范作用,引发出社会伦理的种种危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职务犯罪大体具有六个特征:
1 、犯罪手段的隐蔽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日益健全,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职务犯罪的手段也不断翻新,更具隐蔽性,或以“集体研究”乱发奖金;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从中贪污、挪用;或名为借,实则挪用。收受贿赂等案件更是幕后交易,隐性更强。
2 、犯罪结果具有损公肥私性。犯罪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往往是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互配合,把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落入个人腰包。如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鸿运以权谋私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索贿受贿案;广东湛江市特大走私案等,都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3 、犯罪行业分布具有广泛性。前几年职务犯罪案发地多为权力集中的人权部门或财权部门的模式早已被打破,职务犯罪的发生已走近每一个拥有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人,连过去一向被认为圣洁的教育、医疗等部门也成了案发高源区。
4 、犯罪年龄已向多层次发展。九十年代,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年龄相对偏大,青年人员较少,因而有了所谓的“59岁现象”之说,而现在又有了“39岁现象”,不满25岁犯罪的人群也呈强劲增长之势。因为这部分人收入偏低,又形成了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了追求高消费铤而走险。
5 、职务犯罪人员高层化。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98名省部级、100多位地市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且这些人犯罪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有的甚至在千万元、亿元以上,给国家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二 、职务犯罪的危害
1、对政权根基的动摇。职务犯罪是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根本对立的,它的滋生蔓延直接导致我党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变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导致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危机,一个政权的维系取决于公众对政治体系合法性的确认和信仰,“如果人们对哪一个政权具有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论,其结果必然导致内战或革命。”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群众集体上访现象,多数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有关,职务犯罪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这种情况将导致百姓对政府信任度的下降,发展下去就有可能产生政治危机;当腐败行为直接危害公众物质生活利益的时候,人们的不满和怨气就会不断积累膨胀,并找寻发泄途径,这就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破坏政治局面的稳定;
2、对国家秩序的破坏。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如果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的行为背离法律的要求,破坏法律的尊严、统一和正确实施,将会在根本上动摇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造成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下降,导致法律调节功能的失灵。政府的良性运作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最根本保证,职务犯罪从根本上损耗政府的效能,使社会经济活动失去积极、有效的调控机制,阻碍政府现代化的运作进程。
3、对市场经济的阻碍。职务犯罪必然加重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破坏社会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实行优化配置,致使社会资源形成巨大的浪费,使之难以得到有效的利用。职务犯罪所体现的分配原则是按权力分配,即按权力的大小和滥用次数的多少决定分配原则,这背离了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严重妨碍了合理分配制度的建立。
4、对价值观念的误导。职务犯罪与国家权力的滥用是相互联系的,滥用国家权力的行为在给一部分人带来利益的同时,必然会给国家或者另一部分人带来不公平,势必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滋生自私自利的观念,冲击社会的传统价值理念,毒化社会风气,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民众的守法意识也会大大减弱。
三 、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犯罪方法、手段呈多样化,犯罪根源相对比较复杂,但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根源。现代社会,国家工作人员一时也离不开经济行为和经济体制的制约,人们的收入、分配、消费、投资、交易等一切商业行为均被纳入一定的规范之中,当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行事,经济体制规范保持合理限度,在良性的轨道中运行,国有工作人员的犯罪就会减少到最低限度。反过来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不严格照章行事,行为失范,经济体制不畅,运行混乱,就会造成大量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由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规范的经济行为、经济观念、经济体制是构成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根源。
2、政治根源。我国是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经济上处于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也尚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还较严重,以权压法、以权抗法、以言代法等现象还屡屡发生。这些都是导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政治根源。
3、思想根源。在相同的环境和体制条件下,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而另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则经不住各种各样的诱饵,利用职权违法犯罪。究其思想根源,一是崇高理想的淡化,道德观、价值观的错位,消极思想的滋生;二是封建特权思想与西方腐朽思想的影响。
4、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不乏优秀成份,但同时 “亲亲、尊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观念和以政治为中心的“吏官文化”,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一定的联系。
综上所述,导致当前职务犯罪的根源,从诱发角度讲,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法律的等诸多因素;从管理上讲,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从社会环境上讲,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与国际接轨学习、试验期,因而这一时期也是漏洞期;从社会保障体系上讲,我国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制度不健全,政策滞后,执行不到位,人们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因而在有职有权时往往产生的捞一把,为今后打算的思想;从机制上讲,透明度不高或没有透明度,监督不力,缺乏监督,不受监督;从打击上讲,打击力度不够,打击的数量、范围太少,容易使一些人产生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职务犯罪具有强烈的社会危害性。怎样才能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呢?打击是对已产生的犯罪行为的惩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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