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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故事涉嫌侮辱祖先 众后人集体起诉索赔1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10 浏览:0
导读:新闻提示:龙梅,1919年(一说为1917年)出生于前郭尔罗斯旗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当时的地名)。17岁时漂亮的龙梅与同村的米吉格僧相爱,但是没有得到家庭的支持。后来母亲将龙梅许配给了通宝(又名双保)。该村附近
新闻提示:龙梅,1919年(一说为1917年)出生于前郭尔罗斯旗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当时的地名)。17岁时漂亮的龙梅与同村的米吉格僧相爱,但是没有得到家庭的支持。后来母亲将龙梅许配给了通宝(又名双保)。该村附近黑帝庙的艾力乌贵用乌力格尔《赞风水》曲调,将龙 新闻提示:龙梅,1919年(一说为1917年)出生于前郭尔罗斯旗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当时的地名)。17岁时漂亮的龙梅与同村的米吉格僧相爱,但是没有得到家庭的支持。后来母亲将龙梅许配给了通宝(又名双保)。该村附近黑帝庙的艾力乌贵用乌力格尔《赞风水》曲调,将龙

新闻提示:龙梅,1919年(一说为1917年)出生于前郭尔罗斯旗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当时的地名)。17岁时漂亮的龙梅与同村的米吉格僧相爱,但是没有得到家庭的支持。后来母亲将龙梅许配给了通宝(又名双保)。该村附近黑帝庙的艾力乌贵用“乌力格尔”《赞风水》曲调,将龙梅的故事编了一首歌广为流传,1938年,说书人努拉将歌曲翻新,最后形成了《龙梅》这首蒙古族民歌。龙梅和通宝育有一个孩子。1942年龙梅去世。丈夫通宝后来再婚,并生有8个子女,于上世纪80年代辞世。

《龙梅》是著名的蒙古族民歌,来源于蒙族姑娘龙梅的故事,其地位可以比肩《嘎达梅林》。《龙梅》这首歌曲和相关的故事收录在众多出版物上。歌曲《龙梅》先后灌制过两次唱片,出现在9本民歌选集中,为民众广为传唱。龙梅和通宝的后人认为部分出版物,涉嫌用污辱性语言描写通宝,于是将部分出版者告上法庭,要求消除影响,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

后人认为存在侵权描述

近日,龙梅与通宝的后人发现,有些出版物在介绍龙梅的故事时,对其丈夫通宝用了很多污辱性语言。据其后人查证,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于1999年发行的《吉林省蒙古族民歌及其研究》,及乌兰傲都乡政府于2003年主持编写的《神奇的乌兰傲都》,都是在没有调查核实龙梅后人的情况下,将龙梅的故事改编出版。龙梅后人称,这两本书中都将通宝称为为“肉头”(即所谓的秃子),两本书都说龙梅嫁给了“丑陋的通宝”;通宝的长相“犹如冻萝卜上画了个鼻子眼睛一样”是“朽木装上心脏”。事实上,根据《神奇的乌兰傲都》个别编者及当地派出所的证明来看,通宝并不是秃子,长相也不那么丑陋。

9子女将先祖邻人告上法庭

据了解,目前通宝三代内的直系亲属共51人。在发现有出版物涉嫌侵犯先人的名誉权后,准备由通宝的6子3女代表诉讼,以恢复通宝的名誉。9子女的调查表明,关于《龙梅》这首歌及其事迹的版本有很多种,一开始也只是在民间哼唱。虽然有整理成册的,但是没有造成什么名誉侵权,也没有两本书中所写的那些侮辱性字样。另外,编写《神奇的乌兰傲都》的工作人员之一白某,是通宝的同村居民,见过通宝并有亲戚关系,可是在书中依然出现了对通宝的侮辱性语言,龙梅及通宝的后人认为白某有很大过失,将白某列为第一被告。

众后人索赔1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26日,通宝的9子女将白某、乌兰傲都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乡长)莽某及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告上法庭,认为三被告不负责任的编写出版行为,严重的侵害了龙梅的丈夫通宝的名誉权。要求三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付给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元人民币,并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松原市前郭县乌兰傲都乡乌兰图嘎法庭已经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新闻提示:龙梅,1919年(一说为1917年)出生于前郭尔罗斯旗乌兰傲都乡杨家围子村(当时的地名)。17岁时漂亮的龙梅与同村的米吉格僧相爱,但是没有得到家庭的支持。后来母亲将龙梅许配给了通宝(又名双保)。该村附近黑帝庙的艾力乌贵用乌力格尔《赞风水》曲调,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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