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一辆拉着地膜的农用三轮车来到干苏庙村头叫卖,该村有127户农民先后从此车上买了地膜。覆用后,在离撤模时间还差十来天时,地膜发生了暴裂。地膜暴烈后,烟地漏水丢肥,杂草猛长,烟苗生长受到了影响,同时撤膜误工费时,又给烟地带来白色污染。看到此情况,该村的一位农民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他先找到消费者投诉站反映了情况,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又及时地举报到旗“12315 ” 指挥中心。案情就是命令 ,喀拉沁旗消费者协会与旗工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以副局长为首的调查小组分赴产地辽宁,行程几千里,逐一寻找当事人调查取证。由于是游商所为,此人行踪不定,工作人员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寻找,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该游商,并同时制止了他的违法行为,没收了其余所剩的地膜。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游贩为127户农民赔偿损失5万余元。
案例点评:
该案是因消费者无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造成。从游贩处购买商品,在权益保护上,消费者是担有风险的。本案中,如果消费者协会不与工商、公安联合办案,消费者的损失很难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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