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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清算程序之注销登记破产清算小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3 浏览:0
导读: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企业解散程序终结后,失去了法人资格,就需要办理各种注销登记(dengji)手续。根据规定,管理人自解散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解散程序的裁定,向解散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企业解散程序终结后,失去了法人资格,就需要办理各种注销登记(dengji)手续。根据规定,管理人自解散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解散程序的裁定,向解散人的原登记(dengji)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注销登记
纳税人解散后,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
在向税务部门注销了税务登记后,就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具体程序参见行政办事指南。
其他注销登记
实践中,有的企业比较特殊,在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前还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就还需要到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具体程序参见行政办事指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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