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3 浏览:0
导读:企业,外商投资,内资,转让,股权,投资者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问:一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份的40,现外国投资者将其所持全部股分转让给另一家内资企业,该房地产企业性

企业,外商投资,内资,转让,股权,投资者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问:一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份的40,现外国投资者将其所持全部股分转让给另一家内资企业,该房地产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在这一股权转让手续中,企业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1、股权转让业务发生后,企业经济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原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税务清算和注销手续,并重新办理内资企业税务登记。2、如果外商投资者系外籍个人,此笔业务的纳税问题应咨询地方税务局。如果外商投资者系企业,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即股权转让收益的10征税。3、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一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若此企业属特殊政策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如91年7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刚看其实际生产经营期限是否超过十年。若未超过十年,刚应追缴已减征、免征税额;若已超过十年,则无需追缴。

  问:一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份的40,现外国投资者将其所持全部股分转让给另一家内资企业,该房地产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在这一股权转让手续中,企业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1、股权转让业务发生后,企业经济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原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税务清算和注销手续,并重新办理内资企业税务登记。2、如果外商投资者系外籍个人,此笔业务的纳税问题应咨询地方税务局。如果外商投资者系企业,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即股权转让收益的10征税。3、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一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若此企业属特殊政策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如91年7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刚看其实际生产经营期限是否超过十年。若未超过十年,刚应追缴已减征、免征税额;若已超过十年,则无需追缴。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