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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行车刹车无效撞死行人被判交通肇事罪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4 浏览:0
导读:从遂宁来的吕某在成都街上骑自行车违章,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近日被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因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处交通肇事罪的案例。新闻背景:今年9月14日

  从遂宁来的吕某在成都街上骑自行车违章,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近日被锦江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因骑自行车撞死人被判处交通肇事罪的案例。

  新闻背景:今年9月14日下午,吕某骑自行车搭载箩筐以及妻子潘某某,由成龙路方向沿石胜路右侧非机动车车道往成仁路方向行驶。下午3时30分,吕某行至石胜路包江桥村委会前,将横穿马路的徐某某撞倒,徐某某当场死亡,吕某及潘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机关对吕某所骑的自行车检验后确认箩筐宽度为90厘米且刹车制动无效,据此认定吕某明知所驾自行车刹车无效而上路行驶且超宽载物,行驶至交通事故地点遇下坡时无法控制车速,在几十米外发现行人徐某某时横过道路时无法采取措施。吕某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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