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出口企业运用国际结算方式规避升值风险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6-10 浏览:0
导读:1.利用汇款结算避免升值风险。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即由银行和企业充当远...1.利用
  1.利用汇款结算避免升值风险。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即由银行和企业充当远...

  1.利用汇款结算避免升值风险。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远期结汇结算方式,即由银行和企业充当远期外汇买卖的双方,使出口企业将汇率预先固定下来,以确知并稳定未来的收支金额。避免本币升值风险的方法是:(1)通过远期结汇锁定利润。远期结汇即出口方与银行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做远期结汇能锁定出口收汇的本币收入,较好地维护出口企业的利益。(2)贴现。即出口商出口货物取得商业发票,将商业发票卖给银行同时贴与银行一定利息的行为。但是出口企业要将利息损失和结汇损失做一比较,如企业有融资需求,银行又有授信额度则对企业较为有利。

  2.利用跟单托收避免升值风险。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并附带货运单据或仅有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收款的方式。人民币不断升值背景下,由于外汇汇率下降,导致企业收入减少。因此应采取以下方式避免汇率风险。(1)出口押汇。托收行在寄单的同时买下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开立的汇票,从而向出口商提供周转资金,称之为押汇。它的实质是出口商将汇票或货运单据卖给银行,对银行来说是有追索权的买入汇票或货运单据,等于向企业提供了融资,出口商提前取得货款,把本币升值风险转让给了银行。当然,出口企业也要付出一定的费用。银行做出口押汇,如因非银行原因招致进口商拒付、迟付、少付,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出口商追索,如果由于银行的过失原因造成拒付、迟付、少付,押汇银行自己承担责任。(2)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中常见的债权凭证是汇票和本票。汇票代表出口商的收款权,它由出口商出具,但需进口商承兑。本票由进口商开具,出口商为本票的收款人。在通常情况下,汇票和本票由进口商当地知名银行担保。出口方商业银行无追索权地购买了出口商的汇票或本票,就承担了到期索偿的全部责任和风险,而避免了本币升值给出口商造成的风险。(3)投保出口信用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扩大出口,由专门保险机构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证其收汇安全的一种政策性风险保障制度。它和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不以单纯赢利为目的。出口商投保后,可将托收业务中收汇风险转移给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从而起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3.利用国际保理结避免升值风险。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是在以赊销为支付方式的贸易中,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贸易支付方式。对出口企业来说,使用国际保理最大优点是保理商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担100%的坏账担保,所以无论在赊销的结算方式下还是承兑交单的方式下,拒付货款或进口商破产等的风险均转由保理商承担,这样有利与保护出口商的利益。融资是保理这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服务项目之一,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合同金额80%的融资额。相对银行货款来说,保理更容易给企业特别是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

  4.利用结算货币多元化策略分散升值风险。在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出口企业开始越来越倾向于放弃使用美元结算,而把结算货币的目光放到其他强势的非美元货币上,以期在避免汇兑损失的同时减少与国外客户不断议价的苦恼。改变以美元为主的结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要真正消除这一影响,根本办法还是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据统计,2005年汇改以来截至2012年4月末,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幅度最大已经超过13%。与此同时,很多其他非美货币对美元也有了相当的升值幅度。如果采用了欧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8.51%)、澳元(同期对美元升值23.07%)等强势货币结算,不仅可以有效避免损失,甚至还能产生汇兑收益。目前,我国外贸出口企业还是多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仅有少部分出口日本以及欧盟等地的企业采用日元或欧元等货币结算。而根据央行相关调查显示,在目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下,我国江苏、福建、辽宁、广东、浙江等地采用非美元结算的出口企业逐渐增多。对于采用贸易对象国的本币结算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着一定难度。但是,通过积极的合同谈判,在其他合同条款中给予进口方一定的优惠条件,还是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的。

  5.出口企业规避升值风险其他手段。我国可以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疏导人民币境外流通渠道,这样可以防止人民币无序回流对我国货币政策环境造成的冲击。应把通过银行结算方式作为最主要的回流渠道,应推进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在的国外延伸使用,逐步形成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一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人民币业务,并与支付系统连接,实现实时清算,使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快捷性、有序性得到提高。二是我国与另一国的本币结算,可在我国的商业银行设立人民币和另一国本币清算账户,并通过互设的双本币结算账户进行头寸清算和资金调剂,人民币账户可与支付系统连接。其积极意义主要是:一是能实现全程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能降低汇款、清算等相关费用。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和提高头寸划拨的灵活性。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