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职工刘某于1996年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为伤残等级一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完全医疗依赖。因其双下肢截瘫,完全丧失自主行动能力,最近,经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需两人护理。...
老工伤职工刘某于1996年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为伤残等级一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完全医疗依赖。因其双下肢截瘫,完全丧失自主行动能力,最近,经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需两人护理。
这是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首例两人护理确认业务。
根据《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级且经鉴定确需2人护理的,从鉴定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增加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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